中國時報【王己由╱台北報導】

在台北監獄病舍服刑的李文卿,3年前因遭有暴力傾向的獄友劉兆弘騷擾、霸凌10天,致李不堪折磨,入獄3周即死亡。事後李男家屬訴請國賠,最高法院認定北監違反法務部規定,在管理、戒護上均有重大過失,昨判北監應賠償李家295萬多元確定。

判決指出,48歲的李男,2013年3月因侵占罪須服刑1年2月,李因患高血壓、擴張性心肌病變、冠心病等病,在北監病舍服刑。但同在病舍服刑的獄友劉兆弘,因不滿李的衛生習慣差及出言頂撞,自2013年4月3日至13日止,連續以辱罵、潑尿、及居家病床推薦妨礙睡眠等方式騷擾、霸凌李,甚至劉一再對李拳打、踹踢、掐捏及持原子筆突刺,造成李身體傷痕累累。

李因不善言詞,又自認是菜鳥,怕遭學長劉男報復,只好忍氣吞聲,不敢向管理員反映,終因不耐長期身心折磨,在4月14日凌晨,引發顱內右側出血,經緊急送醫後,仍在2天後死亡。

劉男因霸凌李男致死,涉及傷害致死罪,一審判刑7年8月,全案仍在高院審理中。但李男母親及弟弟不甘李「活著入監,死著出來」,憤而提出國賠訴訟。

最高法院認為,北監違反法務部函示,不該將屬於短期自由刑的李,和長期刑又是暴力犯的劉男配房同住,不但未察覺李男長期受虐,也未嚴密戒護並注意安全措施。北監管理員對於劉慣性霸凌獄友,李連續10天遭欺侮,竟渾然不知,管理、戒美式小木屋建造台南電動床護明顯有重大過失,昨駁回上訴,判北監應賠李母和李的弟弟共295萬1622元確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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