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靜電油煙處理機時報【陳慶居╱苗栗報導】

苗栗縣消防局17日宣布,為保障緊急傷病患就醫權益,自明年元月1日起,針對酒醉、非緊急傷病患,或送到急診室卻改掛一般門診,把「救護車當計程車」濫用資源的民眾,收取1600元以上費用。

苗栗縣消防指出,由於救護車資源遭濫用事件頻傳,包括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市、台中市及高雄市等6縣市,均已訂定並實施相關收費辦法。縣議員陳光軒曾在議會定期會中提案,建請縣府研議救護車收費機制,藉法令規範,讓緊急救護資源分配更完善,並遏阻被濫用歪風。

苗縣消防局統計,今年1至10月急救人數約1萬7000人次,傷病患經急救責任醫院急診檢傷為第4、5級(非屬緊急)者約1800人次。其中多為酒醉或其他無緊急傷病狀況,卻讓救護人員疲於奔命,也嚴重影響真正需要緊急救靜電抽油煙機護民眾的就醫權益。

消防局進一步表示,全縣除苗栗、竹南、頭份消防分隊配置救護車各2輛外,其餘消防分隊僅配置1輛,緊急救護資源十分有限,若轄區救護車已出勤,就必須調度鄰近分隊支援,恐影響黃金救命時間。

儘管消防與衛生單位一再呼籲,把緊急救護資源留給更需要的人,但仍有民眾靜電除油機不聽勸導,因此經提報醫審會討論後,決定針對非緊急需求且認定有濫用資源者,收取基本費600元加上2名救護員各500元,合計1600元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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